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一、加强组织和管理,确保志愿填报平稳顺利
1.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在填报志愿前,各级招生管理部门仍要提前与电信、电力等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和协调,切实做好网络、设备、电力供应等相关准备工作,为填报志愿提供必要的保障,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到位,切不可麻痹大意。
根据第一阶段填报志愿的情况,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就第一阶段出现的有关问题,及时整改。
2.加强对考生的管理和分流。第二阶段填报平行志愿人数比较多,再加上为避免往年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因分流而采取的分数控制带来的误解,今年填报志愿时不再按分数来控制、分流考生。因此,各地要切实加强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和管理,统筹安排时间,可采取前紧后松的办法,对本地考生进行适当的分流,以避免网络拥堵现象的发生。
尤其8月3日晚上要划线,所以3日下午5点填报志愿系统将准时关闭,各市一定要超前安排。
3.集中上网填报。第二阶段填报志愿仍采取第一阶段填报志愿的组织和管理办法,由中学(报名点)统一组织集中网上填报志愿。
4.时间安排。填报时间为7月28日—8月2日24时止,确认时间为7月28日—8月3日每天8:30—17:00,确认截止时间为8月3日17时。
二、加强监控和督促,杜绝漏报志愿现象的发生
第一阶段填报志愿期间,由于我们大家的工作做的比较扎实,只有个别地区少量的差错,希望各市在第二阶段志愿填报工作中,要再接再厉,把工作做得更仔细、更扎实一些。同时,要特别强调的是要加强确认环节的管理。填报平行志愿在结束前12小时,填报各批次征求(平行)志愿在结束前1—2小时,各市、县(市、区)招办、中学(报名点)须对所辖范围内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进行监控和督促。做到三个确保:
1.确保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都能及时填报志愿;
2.确保已填报的考生都能签字确认;
3.确保每个签字确认的考生志愿信息全部确认入库。
第二阶段原则上不再补填报、补确认考生志愿信息,如有特殊情况,须查明原因,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和指导,提高考生志愿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1.提醒考生及家长填报志愿必须认真阅读相关材料
《江苏招生考试》(2010年招生计划专刊)上公布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说明》、《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江苏招生计划》(下册),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百问》、拟填报高校的招生章程等。
2.加强填报志愿的时间、流程、规则的宣传。
第二阶段本三、专一、专二批次的院校志愿同时填报。
流程仍要加强宣传:
填写志愿表—上网录入并立即提交—打印、确认、签字---点击确认入库
3.加强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及方法的宣传
(1)文科类、理科类
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具体地说:分文科类和理科类将省控线上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按照总分排序,逐个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A、B、C或A、B、C、D、E院校志愿,分别根据院校文理类专业的应投档人数,依据院校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分别进行投档。只要被检索的三所或五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由高校决定该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如该生填报的志愿经检索后均不符合投档条件,该生则无法被投出,此时该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的检索、投档机会,系统将进行下一个考生的检索、投档过程。也就是说,未完成上一个高分考生的A、B、C或A、B、C、D、E志愿检索、投档过程,就不会对下一个低分考生进行检索、投档;上一个高分考生的C或E院校的投档将优先于下一个低分考生的A院校的投档。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它院校。
(2)体育类
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且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2),分男女,按照“满足等级、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 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参照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办法投档。
(3)艺术类
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其投档原则是“满足等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艺术类院校如对必测科目提出等级要求,则投档时还需符合院校提出的等级要求。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①使用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2),按照“满足等级,专业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参照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办法投档。
②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2),按照“满足等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参照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办法投档。
4.加强院校常见录取规则的宣传
考生在填报院校志愿前,首先查阅院校的招生章程或直接咨询院校招办,要弄清楚院校对江苏考生在进档后的排序方式和专业安排规则。
一是院校对进档考生的排序方法,一般有“先等级后分数”、“先分数后等级”、“等级级差法”等三种:
“先分数后等级”是指对进档考生按总分排序,当总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先等级后分数”是指按选测科目等级将进档考生分成若干等级档次,在同等级档次内再按总分排序。
“等级级差法”是指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
二是高校录取过程中确定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专业时的操作规则。高校在上述排序办法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排序后,再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等其它指标,采用“专业清”、“分数清”或“专业级差”等专业安排方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
“专业清”即“专业优先”。它是指先将考生按照其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的队列,然后将每个队列内的考生按照上述排序方式排序后,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对于院校第一专业志愿未能录满的专业,将依次从第二、三、四、五、六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以及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中按上述方法录取,直至录满为止。
“分数清”即“分数优先”。它是指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上述排序方式排队,然后逐个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如果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满,则顺序考虑该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若该生所填六个专业都已录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该考生安排完毕后,才考虑成绩仅次于他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录满为止。
“专业级差”是指录取非第一专业志愿(即第二至第六专业志愿以及专业服从志愿等)考生时,比录取前一志愿考生需高出一定的分数差额。如某高校规定专业级差为5分,则在录取时,会先将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成绩减去5分,然后和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一起排序确定是否录取。
5.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技术性指导
(1)慎重对待每一个志愿,每个志愿都是一次录取机会,要珍惜。
(2)因先填报后划线,考生要认真填好本三、专一、专二各批次志愿。
(3)认真对待专业服从志愿,避免进档后被退档。
(4)填好10所或6所院校服从志愿,发挥其效益。
四、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报告制度,及时处置志愿填报突发事件。
要按照第一阶段填报的要求,制定各方面的应急处置预案。
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各中学(报名点)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端,填报志愿期间必须实行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实行每日一报、逐级上报制度,重大问题立即汇报,及时处置。
五、关于“定向培养”和“海外本科直通车”计划
1. 关于定向培养
为加强我省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有关厅局印发的《关于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的通知》(苏卫科教[2009]4号)规定,从2009年起采用“定点招生、定向培养、协议就业”方式,在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招收部分考生,为我省定向培养一批专科层次农村卫生人才。今年该类计划均分配到县(市、区),计划公布在第一批高职(专科)计划中(文理均有),所有志愿从事农村卫生工作、户籍所在县(市、区)有定向培养计划的、年龄在25周岁以下的考生,可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在第一批高职(专科)批次慎重选择填报相应院校志愿;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没有定向培养计划的,考生一律不得填报,如果填报,即使被投档,院校也将会作退档处理,并且不能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院校志愿的其他院校,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录取后、入学前须与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局、人事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培养学校在校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学习期间不能参加“专转本”考试。毕业后按照《定向就业协议书》规定到乡镇或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服务期限至少满5年,服务期内将逐年退还在校期间学费。对来自低保或困难家庭的学生,定点学校、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和县(市、区)卫生局应给予适当生活补助。
2.关于“海外本科直通车”计划。
经批准,今年我省有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等15所高校与国外有关高校协作,举办“海外本科直通车”项目。考生录取后,根据教学计划,分国内、国外两个阶段学习,学完国内三年专科课程,成绩合格者取得专科文凭,同时完成相关外语和国外合作院校规定的部分课程的学习,以达到进入国外高校续读的要求。符合一定条件的学生,方可到国外协作学校就读本科课程并取得本科文凭。该项目国外学习期间费用按国外协作高校规定的标准缴纳,国内学习期间学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
六、几个具体事项
1.第二阶段填报资格线。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与等级需符合省及院校要求,总分在160分及以上。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3门。其中,体育类考生文化总分在160分及以上,专业分在90分及以上;艺术类考生文化总分在145分及以上,专业省统考成绩在155分及以上(或专业校考成绩合格)。
凡未被第一阶段招生院校录取、成绩达到上述相关科类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均可填报第二阶段相关批次高考志愿。
2.关于第二阶段各批次省控制线的划定。
填报志愿资格线并非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第二阶段高考志愿填报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在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上,根据各批次院校的招生计划数以及考生的高考成绩和志愿情况,分别划定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本科、第一、二批高职(专科)以及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的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于8月4日公布。
3.第二阶段填报志愿用《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
省教育考试院不再统一印发,各报名点考生可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和填报志愿专设的网站(http://gkzy.jseea.cn)下载打印后发给考生,或由考生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上直接下载。
4.新增计划26日下发,请务必宣传到所有考生。
5.第二阶段录取各批次征求平行志愿的填报,只需考生在网上提交和确认,不需再到现场确认。考生务必按照准考证背面规定的时间填报和提交,否则引发的后遗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