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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中级论文鉴定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2-07 15:46:58
 

 

关于2012年中级论文鉴定的通知
 
各中学、小学、局直属单位:
2012年中级职称论文需送审,现将有关中级论文鉴定送审的要求通知如下:
凡申报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者必须有二篇经吴江市教育局鉴定合格或以上等次的论文,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间:
2012年2月21日—2月22日上报材料至吴江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吴江大厦B楼19层);
二.材料要求:
1、《苏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鉴定送审名册》一式一份,用Excel文档(一律用宋体10号字)打印并于2月17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wjxjq@sina.com《苏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鉴定表》一式一份,论文内容一式一份,上述两类表格可在吴江教育信息网\教育概览\组织人事\特色信息\教师职称栏目中下载,论文鉴定表教育局不再留底,反馈学校后由人秘干部或教师本人保管;
2、论文字数要求在2000字以上,论文如已发表,请附发表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和正文复印件获奖论文请附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如未发表,则必须将论文打印,统一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凡在《苏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鉴定表》上写明发表或交流的,必须附有材料证明;鉴定表上的学科指文章所属学科;材料全部采用16K纸
3、论文如以两人或两人以上名义发表,原则上只鉴定第一作者,还必须附证明,说明本人执笔哪一部分,并由合作者签名,学校审核后加盖公章;
三.鉴定费:每篇25元,由于票据都是机器直接打印,根据局财务工作安排,须提前打印发票,数额根据各校发的电子邮件显示的篇数故请各校必需认真核准篇数后发电子邮件,在送达纸质材料的当天领取发票并将现金及时解入指定银行
四.请学校将有关要求传达到有关教师,如在鉴定过程中发现抄袭、雷同等情况,将视具体情况取消评审资格。对发表在非法刊物上的论文一律不予鉴定。
请各校根据要求准时将论文送达。
 
吴江市教育局
二О一二年二月七日
关于2012年中级论文鉴定的通知.doc
文件类型: .doc 56ba55c6031c0863f9a3098241387c9c.doc (37.50 KB)

 

苏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鉴定表.doc
文件类型: .doc 2d1fd159671567402d15916cd87eadd8.doc (26.00 KB)

 

苏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鉴定送审名册.xls
文件类型: .xls 3b2e92a7a710c0eddcd742d3ca4fff0c.xls (17.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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